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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项整改任务第1个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6-08-26 15:48:21
来源:
州住建局
阅读数:
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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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项整改任务第1个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第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3648;邮寄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488号。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6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

任务第1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第1个问题:巴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从主坝、两侧拦截坝及库区堆体等多处外泄,进入截洪沟,最终排入外环境,快速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地表水III类标准4倍。

整改责任单位

巴塘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强化垃圾填埋场管理,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

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全面排查巴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主坝、拦截坝及库区渗滤液外泄点位,建立问题台账。

2.2025年6月前,完成主坝、拦截坝等问题点位修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

3.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技术规程》《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聘请第三方开展监测工作,如出现因渗滤液外泄造成地表水水质超标的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年7月,已全面排查巴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主坝、拦截坝及库区渗滤液外泄点位,并建立问题台账。

2.2024年7月,已完成主坝、拦截坝等问题点位修复,规范渗滤液收集处理。

3.2024年5月,已聘请第三方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核查监测报告无超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