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六项整改任务第4个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第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3648;邮寄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488号。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6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
整改任务第4个问题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第4个问题:炉霍县卡娘县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建筑垃圾弃渣场、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 |
整改责任单位 | 炉霍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拆除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建筑垃圾弃渣场、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完成植被恢复。 |
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10月,已完成建筑垃圾弃渣场内弃渣转运处置,拆除建筑垃圾弃渣场和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设施设备。 2.2025年6月底前,完成植被恢复。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10月,弃渣已转运处置,建筑垃圾弃渣场和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设施设备已拆除。 2.2025年5月,植被已恢复并通过县级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