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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6-07-03 16:42:44
来源:
州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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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审资20268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7月3日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德格县众鑫液化气有限公司的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0日17时30分前向州住建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不再受理。

咨询审查结果应带上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界如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举报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举报电话:2822488、2827614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一览表

   

公示一览表.xls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7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