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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5-19 15:14:44
来源:
州住建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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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甘建撤决字〔2026〕001号

 

当事人:四川润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2MA68JPGE32

法定代表人:张旺

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中坝晏阳初大道附25号

本机关查明,你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向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从原注册地迁入甘孜州,并办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备案(证书号:D351J28127)。在申请迁入时,你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为虚假材料。基于该虚假营业执照,你公司于2026年3月5日申请将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注册地址由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中坝晏阳初大道附25号变更至甘孜州甘孜县迎宾路33号。上述迁入业务办结后,你公司又于2026年4月2日申请并获批准办理了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延续(电子证照号:D351181370)综上,你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行为

本机关于2026511日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建撤告〔2026001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的权利。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决定:

撤销你公司取得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甘孜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泸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 系 人:杨琴       联系电话:0836-2822488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街道沿河西路488号(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626000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65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