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危大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决定建立"甘孜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公开征集、遴选相关专家。现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人员。
(四)能够积极参加县(市)住建部门组织的有关技术活动检查、咨询,自愿接受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库专家的相关管理。
注:在所在专业特别优秀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州相关人才紧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分类
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分为七个类别,专家在选择专业类别时原则上不能超过三个类别申报。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六)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
(七)特殊工程类其他专业(含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水下作业工程,暗挖工程等)
四、专家职责
1.接受委托担任甘孜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客观公正、科学廉洁地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2.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在分部分项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险情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3.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其他有关行业技术支持工作。
五、推荐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质量安全监管科审核、州住建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职专家须出具单位同意书并加盖公章):
1.《甘孜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复印及扫描件;
3.能够反映本人在危大工程管控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危大工程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报的信息由申请人本人负责,务必真实有效,不能提供虚假资料。
2.请各县(市)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专家征集有关工作。
六、专家管理
(一)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按照《甘孜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负责住建领域危大工程专家库的管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停止专家资格或清出专家库,对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
七、联系方式
请专家或推荐单位将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及有关材料报送至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进行初审。
联系人:杨 玲 电话:0836-2865065
附件:1.甘孜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
2.甘孜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