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1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25日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泸定县二郎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4日。如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前向州住建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信息卡。社会各界如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举报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举报电话:2822488、2827614
特此公示
附件:甘孜州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