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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4-01-25 10:26:59
来源:
州住建局
阅读数:
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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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五项(第11条)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第11条)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程》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甘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6-2833648;邮寄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488号,联系人:叶若凡。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第11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联系人:叶若凡 联系电话:0836-2833648)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第11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甘孜州督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五项整改任务:甘孜州相关部门和县(市)重建轻管,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普遍运行管理不善,甚至存在部分设施建而不用。18个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有12个进水COD平均浓度在100mg/L以下,长期“清水进、清水出”,其中德格、炉霍、巴塘三个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分别仅有16mg/L、30mg/L、41mg/L。

整改责任单位

丹巴、九龙、道孚、炉霍、甘孜、新龙、德格、白玉、石渠、色达、理塘、巴塘等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县城污水处理进水COD平均浓度提升至100mg/L以上。

整改措施

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丹巴、九龙、炉霍、德格、理塘、巴塘等6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排查,建立问题清单,9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制定,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推进建设,2023年6月底前,进水COD平均浓度提升至100mg/L以上;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新龙县磨房沟、吾西、老城片区0.5公里管网建设和色达县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建设,并于2023年6月底前将进水COD平均浓度提升至100mg/L以上;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道孚县6.8公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甘孜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白玉县2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维修改造、石渠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并将进水COD平均浓度提升至100mg/L以上。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2021年6月,完成丹巴、九龙、炉霍、德格、理塘、巴塘6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1年9月,完成丹巴、九龙、炉霍、德格、理塘、巴塘6个县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制定,并按照“一厂一策”方案推进建设。

2021年12月,完成新龙县磨房沟、吾西、老城片区0.5公里管网建设,完成道孚县6.8公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完成色达县污水处理厂标准化建设。

2022年12月,完成石渠县县城污水管网5公里建设。

2023年6月底,丹巴、九龙、炉霍、德格、理塘、巴塘、色达、新龙8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达100毫克每升以上。

2023年10月,完成甘孜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任务,进水COD浓度已提升至100毫克每升以上;白玉县完成完成27.016公里管网建设任务(其中2021年8公里,2022年3公里,2023年16.016公里管网建设,进水COD浓度已提升至100毫克每升以上);道孚、石渠进水浓度达到100毫克每升以上。